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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蔡秋娜

2020-12-24 11:31:02
投诉主题:关于天河区怡东小区申请自来水公司抄表到户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290号怡东苑小区业主代表,我想咨询怎样可以把我们小区的自来水推出社会,由自来水公司接手直接收费。我打电话咨询了,需要提供房产证,我们小区没有房产证的,当时购买只有一份购买合同和收据,有没有其他办法可以申请抄表到户,我么小区业主都想抄表到户,我们这边电已经是抄表到户,还有煤气也是已经通了管道煤气。现在就是自来水我们想抄表到户,这边自来水的抽水泵已经使用20年以上了,备用抽水泵也坏了,目前就有一台抽水泵正在使用。我们想通过自来水公司接手,以自来水公司专业技术,协助我们更换抽水泵等问题。我们在两年前已经自行更换了水管,把所有住户的水表移到了天台上了。方便以后更换的工作。请协助我们怎么走流程办理次工作。谢谢。
以下为处理回复:  
  留言审核成功,进入下一步处理流程,请耐心等待处理回复。
  【回复人:林桂全(主编),回复时间:2020-12-24 12:38:33】
  请发函至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了解具体情况。
  【回复人:郭建贤(主任),回复时间:2020-12-24 14:00:03】
  已函达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回复人:陈绮微(编辑),回复时间:2020-12-25 11:55:07】
  转办蔡*娜反映天河区怡东小区用水问题的来件收悉,现将有关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申请办理抄表到户小区的配建户外供水设施须符合《广州市住宅项目配建户外供水设施移交供水单位管理维护办法》第十条规定要求,且申请地址的业主须均为独立产权户,持有效房产证明。因该址不能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故不能直接纳入我公司抄表到户的范畴。我公司工作人员已建议反映人完善产权证明和配建户外供水设施后再向我公司提交抄表到户申请。
  二、对于反映人申请协助更换水泵的要求,根据《广州市供水用水条例》第二十一条“住宅项目配建的户外供水设施,属于业主共有,由业主大会依法决定委托相关单位进行管理、维护。”该小区的水泵由业主负责管理维护。12月29日,我公司工作人员已到场勘查提出技术指导意见,并建议反映人牵头集资维修或更换水泵。
  【回复人: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回复时间:2021-01-11 18:33:23】
投诉人:(保密)

2019-07-27 19:35:26
投诉主题:(该投诉处于保密状态)
(投诉者启用保密模式,只有协会工作人员及相关处理单位方可查看...)
以下为处理回复:  
  经了解,该地域供水企业不属于我协会会员单位,无法进行协调。建议您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反映投诉。感谢您对广东水协网的关注。
  【回复人:林桂全(主编),回复时间:2019-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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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林小姐

2019-07-09 19:53:54
投诉主题:乱收费吓死人
我家交的是水费经过困绑支付宝收费,抄表入户的,昨天想交水费的,,一看就傻眼了产生了200的水费,自己使用的水只有5方,最多每个月交的费用只是25元左右,打电话过去阳江自来水公司,告知他们负责总水表前的事,总水表后的事不负责,有漏水嫌疑,要每户平均分摊费用,找物业管理和开发商,这样的回复我是不能接受的,你扣费为什么不找物业管理和开发商扣钱呢,我自己使用的水表没问题呀,我只能交我自己使用的水费,如果这边不解决这个问题,我只能通过民生热线来报道,阳江自来水公司不作为.经常乱收费
以下为处理回复:  
  请转阳江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处理。
  【回复人:郭建贤(主任),回复时间:2019-7-23】
  已函达阳江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转发处理函编号:D00089)。
  【回复人:林桂全(主编),回复时间:2019-7-23】
  转来我集团的《广东省城镇供水协会网站“意见反馈”留言信息处理转发函》已收悉。就信内反映的江城区二环路305号AA70*(隐私数据已隐藏,详情请查阅邮件)生活用水异常一事,我集团高度重视,已就此展开调查。现将情况函复如下:
  江城区二环路305号AA70*是位于江城区二环路裕环新城裕雅居AB幢商住楼;用水编号:51****9A0,水表码0**216(用水总表)。根据《阳江市供用水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五条“超过城市供水水压服务范围(三楼以上)的楼房,统一安装总水表供水;注册水表前段属公共供水工程,由城市供水企业负责维修管理;注册水表后段属用户供水设施,由用户负责维护管理”,即小区的水表管理者向所有用户收取分表水费,汇总缴纳总表水费,水表管理者向分表用户分摊收取总表与分表差额水量部分。小区内的供水设施(包括管道、加压设施、消防设备、楼顶水池等)产权仍归小区全体业主所有。这些设施的管理、维护由小区业主委员指定的人员或物业公司管理。裕环新城裕雅居AB幢商住楼属总表后管理。由于早前业主强烈要求,我公司本着服务群众的理念,为该小区增加了“代抄分表”的服务,即由我集团工作人员代抄水表,小区住户用水不用再由水表管理者进行抄收,可直接到我集团各营业厅进行缴费。此举解决了一些老旧、无物管小区因无人收缴水费而造成欠费影响正常用水的情况。
  经过现场核查,裕环新城裕雅居AB幢商住楼AA70*住户反映的情况属总表后管道损漏问题。该商住楼用水总表本期(两个月)抄录的读数正确,总表用水量为5727立方米,分表用水量为737立方米,由于总表后管道破裂导致漏水,总表与分表水量有很大的差额(4990立方米),漏损情况以及通知已经在小区张贴。按照我公司与用户签订的《代抄分表协议书》规定,损漏部分水费由总表后用户集体分摊,因此收费是合理的。我集团工作人员在发现总表后漏水情况后已第一时间通知裕环新城物管查找漏水点。现该小区物管已向裕雅居AB幢商住楼住户收取维修费用,聘请专业人员找出漏点,并已修复完成(据了解,裕雅居AB幢商住楼AA70*也交了管道维修费用)。由于AA70*住户未能达到其诉求目的,对我集团作出的答复不满意。由此给用户造成不便,敬请谅解。下一步,我集团将继续对市民做好解释工作,并加强对此类商住楼总表的管理,争取市民对我集团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回复人:阳江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回复时间:2019-7-30】
投诉人:廖春燕

2018-08-22 10:56:20
投诉主题:清远市阳山县自来水公司水费异常有争议,办事推卸责任!还我400多元水费的真相
1.6月25日下午范经理和换水表师傅(毛师傅)在现场亲眼看到水表是停了的。老式坐厕水缸比现今普通坐厕水缸大,水表停得比较慢,而不是不停。为什么又说成水表不会停?(要求范经理和毛师傅出来到现场当面还原当天下午水表运转的全过程)
2.消费者不明白5月29日至6月4日同样是无人在家为什么没有每天漏7方水?6月5日至19日抄表员发现每天漏走7方水?每天漏走7方水是什么概念?6月23.24日范经理叫我留意二天用水情况(我家坐厕阀门一直开着)包括家庭生活用水两天都是用了2方水,又何来的7方水?至于水表问题,我们消费者根本不知道有问题的水表可以送上级部门检测。昨为自来水方为什么不和消费者说清楚?这不是隐瞒又是什么?
3.自来水公司一直说我们在此期间维修坐厕,我们一再对相关部门反映强调,对坐厕有没有维修作出检测,一直得不到自来水公司回应。毫无凭据下就说我们维修过坐厕。维修与不维修应由专业人士判断,为什么自来水公司对用户情况,不深入了解?不检测?不作为? 
4.对于投诉自来水公司李主任态度恶劣的问题,自来水公司一直推搪了事,各种包庇护短,我对清远市12345投诉的内容是,我用1892****161电话致电李主任态度恶劣,我反复对12345确认请求记录好通话号码,清远市12345亦明确表示确认无误转达到自来水公司的号码是1892****161。每次得到的结果就是“周女士,您好!您反映自来水公司瞒骗消费者的问题,经阳山县水务局核查, 一、您表示手机号码(18902****98)于2018年06月向阳山县南阳供水有限公司反映您水表出现异常的情况,经我公司工作人员查实,公司电脑记录里没有名称为周女士这个用水户,所以我公司不存在瞒骗消费者的行为。 二、您手机号码(18902****98)于2018年07月与阳山县南阳供水有限公司李主任(手机号码1392****613)并没有当面洽谈过反映的内容,也没有您(手机号码18902****98)与李主任(手机号码1392****613)通过手机洽谈反映的内容,请您到电信或移动部门查实是否有通话记录现象。详询12345”共3次,每次都是这个结果。我后来一再到清远12345热线求证,12345热线表示每次都有正确记录投诉通话号码是1892****161与李主任通话。自来水公司的回复总是断章取义。自来水公司从来就单听李主任片面之词,就推卸责任包庇护短,回复函上说出“我公司认为投诉人家属说李主任态度恶劣等,应属于无中生有说谎话,是有意造成影响阳山县南阳供水有限公司的声誉和李主任个人名誉。”而莽下判断。敢问一句你们阳山县自来水公司有没有致电用户了解具体情况或通过12345热线转达我提交通话记录的渠道?正正反映出阳山县自来水公司对用户投诉态度不闻不问,正如在没有任何检测就说我家坐厕漏水,又说我家坐厕维修一样。根本就是推卸责任,用户从来没有接到什么水务局,自来水公司的调查,全部都是自来水公司片面之词,欺压市民。通话记录,回复短信,录音我将发送到水协邮箱(如需电信通话清单亦能提供),谁想敷衍了事,谁态度不正确,拭目以待。
5.关于争议水表送检的问题,自来水公司有责任告知用户有问题和有争议的水表送检程序,而不是出现问题后,水表拆回自来水公司,我们才在李主任口中得知,水表需要第三方检测,封标,送检处理。就正如自来水公司说的到超市买水果,我怀疑超市的称是坏的,超市是否有责任对消费者作出解释、协调、处理,而不是,我怀疑称坏的,你不作出处理,还要我付款。你们又说是不是这道理?
6.现我们要求当面与当时在场的师傅和范经理,还有范经理也认识的在场人士当面对质。我希望自来水公司能够协作解实地解决问题,不打文字仗,不要再敷衍了事。
以下为处理回复:  
  请转阳山水司。
  【回复人:袁豪衡主任,回复时间:2018-09-14】
  已函达阳山县南阳供水有限公司(转发处理函编号:D00088)。
  【回复人:林桂全,回复时间:2018-09-27】
  您好!关于省水协“意见反馈”函我公司已收阅,现答复如下:
  根据“意见反馈”函内容,我公司就不每一点作详细回复了,公司同意廖女士提出双方当时现场当事人进行解释,因此敬请廖女士联系好当时现场的亲人后电话联系我公司当事人范经理和毛师傅,联系电话:136****961(具体号码请查看邮件),同时为更好地还原当时的情况,公司认为双方当事人最好在当时的用户家里进行解释。
  复函。
  【回复人:阳山县南阳供水有限公司,回复时间:2018-10-18】
投诉人:廖春燕

2018-08-01 17:16:36
投诉主题:清远市阳山县自来水公司水费异常有争议,办事推卸责任!还我400多元水费的真相
我提出的问题是2018年6月5日(抄表)至6月19日这段时间无人在家的情况下为什么水表会出现105方水?
1.我家于5月29日至6月19日这段时间无人在家。我陪同我丈夫(周志生)是阳城镇政府干部(已请病假)在佛山中医院牙科(彭国光主任可查证)。附近街坊全部可证实最近几年此房子2人居住。
2.  2018年6月20号我们发现水费清单有问题第一时间打电话给负责我们片的抄表员许小姐,21号上午许小姐和维修师傅过来查看确认水表在没有用水的情况下不会转动的。同时还发现我家水表自6月5号抄表到6月21号又出现105方水。21下午我们去了自来水公司办公室想反应下情况,结果无人受理。跟着我提出要求换水表,换水表师傅来到我家楼下水表房,我曾对换水表师傅提出,水表可不可以检测?师傅说:超过6年无得检测。师傅怕我换了新水表后不认旧水表的数当场拿出手机拍下旧表底数(2665方)当天水表无换成。22号打电话给范海波经理反应情况,范*波经理叫我留意两天(23.24号星期六、日),25下午范经理和换水表师傅及抄表员来到我家楼下水表房,当时换水表师傅打开我家水表是不转的,核查两天水表情况,结果两天只用去2方水(表底2667方)包括正常家庭生活用水。接下来我请求他们检查下那里出现了问题,结果他们在没有任何检测的情况下就随便说我家坐厕漏水,更推托说我家坐厕使用冲水开关后水表不会停。6月25日当时范经理、换水表师傅见证打开坐厕用水开关后,坐厕水箱满水后,水表是漫漫停了,而不是他们说的不停。自来水公司的回复是我家维修过坐厕,我想请问你们几时见证我维修过坐厕?我要求你们来检测我家坐厕是怎样一天漏走7方水的。为什么自来水公司不来?不敢面对?不敢同消费者当面对质?更离谱就是,自来水公司的某些领导说我们打开水龙头没有关,我又想试问,5月29日-6月4日同样是没有人在家的情况下,为什么没有造成每日漏7方水? 
3.关于换水表问题,为什么自来水公司明知我家旧水表有问题、有争议,为什么没有不当场和消费者说明换有问题、有争意的水表需要要三方(有资质的部门)在场拆换,封标,送检?水表拆回自来水公司后,我们才被告知,存在争议的水表需要三方(自来水、消费者、质检部门)在场才可以拆。这不是欺骗消费者又是什么?至始至终自来水公司无人出来和消费者面对面解决问题。成日把问题推给消费者,说什么坐厕漏水啦、水表不会停,消费者要求你们出来当面对质?为什么你自来水公司不敢面对?消费者出钱要出得明白,消费者要求公评公证解决问题。
4.我家属打电话到自来水公司找到李主任(1392*****13)了解以上问题处理情况,遭到李主任恶言对待,态度恶劣李主任更说出,“你们全家都是讲大话”等这种语言对我全家人作出诽谤。(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详细情况12345热线有相关记录。)我们对于自来水公司领导这样处理事情的态度表示不满,水费异常有争议的情况下,自来水公司可以话官官相护,办事推卸责任,自来水公司一方隐瞒消费者更换争议或有问题的水表送检程序导致107方水去向不明。还我107方水去向,还我400多元水费的真相!!!
以下为处理回复:  
  请转阳山水司。
  【回复人:袁豪衡主任,回复时间:2018-08-02】
  已函达阳山县南阳供水有限公司(转发处理函编号:D00087)。
  【回复人:林桂全,回复时间:2018-8-7】
  您好!关于“阳山县阳城大街荣华大厦28号4栋502水费异常有争议”的函,我公司主管领导已收阅,并根据反映内容作答复如下:
  一、用户讲到水表会出现105方水的问题,并打电话给抄表员许小姐反映情况。
  我公司抄表员许小姐接到用户电话后第二天到用户家和用户核对表底,首先检查是否抄错表底数,但经查实表底准确的。
  二、关于用户讲到5月29日至6月19日这段时间无人在家,水表出现105方水的问题。
  ①我公司在你还没有进行投诉前,已接到阳山县水务局供排股有关人员的电话,反映用户住所突然产生用水量大的情况,公司已安排抄表人员、维修人员到用户住所进行核对检查。②我公司工程部经理、维修人员到用户家里进行排查时,发现用户家里的老式座厕漏水,当打开阔门时,座厕水箱放满水后,水表还在转动,当时用户有家属在场,而且用户家属自己也说座厕有过漏水现象,经我公司抄表人员许小姐反映,用户在2017年3月至6月也出现过座厕漏水,是我公司维修人员查出来的,所以,由于漏水原因用户水表出现105方水这种情况。
  三、用户提出换水表问题。
  根据我公司现场维修人员反映,由于查实用户家里座厕有漏水行为,换水表时用户现场亲人提出换新水表就可以了,但没有向我维修人员提出“检测旧水表”,15口径的表超过6年不检测,是质测部门定的,但维修人员现场没有说过这句话,如换水表时,维修人员用手机拍下旧表底数是为了避免双方造成不必要的争议作为依据,属正常现象。
  四、关于用户说范经理、维修人员、抄表员随便说?家里座厕漏水和水表检测的问题。
  当时在用户家里,公司范经理维修人员、抄表员与用户现场亲人都在场,由于范经理和用户亲人比较熟,当时虽然是没有拍下漏水图像,但有用户现场亲人在场,当公司工作人员把厕所前的阀门关掉,用户水表就不会转,当公司工作人员打开厕所前阀门时,用户家厕所有自来水流出,用户水表就不停转动,这就说明用户家里厕所有漏水行为,造成用水量较多,我公司人员说不用换表,是用户现场亲人提出更换新水表就可以了,并没有提出要求检测旧水表,所以我公司并不存在欺骗行为。
  五、自来水公司回复是我家维修过座厕的见证和检测座厕漏水问题。
  ①自来水公司回复用户家维修过座厕,是根据范经理、维修人员在用户家里进行检查时,用户现场亲人对我公司范经理、维修人员说的。②新安装水表后,用水量不能与没有更换旧水表时的用水量来对比,因为用户没有换水表时,座厕有漏水现象,由于长时间漏水,用水量一定大,更换水表后,用户家里座厕漏水点已维修好的情况下,这样每天用水量一定会比原来少,加上,由于存争议的问题,用户也可以通过节省用水量方式减少每天的用水量,所以,用户叫我公司怎样检测呢?
  六、用户说水表争议问题。
  由于双方现场证实是座厕漏水造成用水量较多,当时我公司工作人员说不用换表,是用户现场亲人提出更换新水表就可以了,用户现场亲人并没有提出检测旧水表,只提出换表,所以我公司并不存在欺骗行为。
  七、投诉人家属说自来水李主任态度恶劣的问题。
  廖春燕女士(手机号码189*****998),我公司觉得这个手机号码很熟,不知道你在投诉内容所说的家属是否就是前段时间向我公司投诉的姓名用周女士(手机号码手机号码189*****998),姓名用周先生(手机号码手机号码189*****998)的两位同志,因为他(她)们的手机号码和你现在投诉的手机号码是相同的,如果是的话,那就麻烦廖春燕女士通知你的家属周女士(手机号码手机号码189*****998)和周先生(手机号码手机号码189*****998)两位同志把他(她)们以上两位同志投诉(手机号码手机号码189*****998)与自来水李主任(手机号码139*****613)的通话记录和通话录音给广东省城镇供水协会秘书处作为证据,证明李主任态度恶劣等问题,单凭你家属口头上在投诉内容反映,我公司认为证据不足,据李主任了解,投诉人家属姓名:周女士和姓名:周先生(手机号码手机号码189*****998),在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8月5日期间,在清远市政府12345热线投诉过,我公司也根据投诉内容回复过,所以,敬请廖春燕家属、投诉公单姓名:周女士、姓名:周先生(手机号码189*****998)与自来水公司李主任(手机号码139*****613)在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8月5日的期间是否有通话记录和通话录音来证明自来水李主任是否像你家属说的那样态度恶劣等问题,如查属实投诉人家属周女士和周先生(手机号码189*****998)与自来水李主任(手机号码139*****613)在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8月5日有过通话记录和通话录音的,证明李主任服务态度恶劣的,李主任会在清远市12345热线中和省水协网公开向用户道歉,并且李主任私人拿出人民币贰仟元正,作为向用户家属周女士或者周先生(手机号码189*****998)的赔礼道歉费,如查无投诉人家属周女士和周先生(手机号码189*****998)与自来水李主任(手机号码139*****613)的通话记录和通话录音的,我公司认为投诉人家属说李主任态度恶劣等,应属于无中生有说谎话,是有意造成影响阳山县南阳供水有限公司的声誉和李主任个人名誉。因此,投诉人家属周女士或者周先生(手机号码189*****998)应在清远市政府12345热线和省水协网向李主任赔礼道歉。
  八、关于争议水表送检的问题。
  ①上述已讲由于公司现场工作人员与用户现场亲人见证用户座厕漏水造成用水量较多,加上用户现场亲人没有提出检测旧水表,只提出换表就可以了,所以,我公司并不存在欺骗行为和不敢面对,例如到超市买水果,是不是客户自己把选出的各种水果拿到服务台由工作人员过秤就可以了,在客户没有向超市工作人员提出秤到底准不准的情况下,有谁见过超市工作人员先向客户反映,叫买水果的客户到检测部门去检测超市秤的?是不是这个道理,当然,现在事后用户提出送检水表的,但检测部门规定15口径的水表超过6年是不检测的,但如用户同意的话,我们可以通过简单的方法进行对比旧水表,即由我公司拿一个送检合格的新水表与用户旧水表同时连接供水管,然后,同一时间打开阀门放水在一定的时间内,同时停水,再看新水表与旧水表的表底数到底误差有多少?再进行计算,新水表与旧水表一个月的误差数,如用户同意的话,请以实名联系我公司维修人员毛师傅,联系电话:1363*****61(号码请查看电子邮件通知)。
  【回复人:阳山县南阳供水有限公司,回复时间:2018-8-14】
投诉人:吴文波

2018-06-25 09:48:06
投诉主题:自来公司水井盖年久松动投诉应付了事
惠州市惠城区桥东新建路红绿灯路口水务局井盖(30年)长期松动框架已经变形。车经过产生巨大的响声和振动。连续应付了10几次(放橡胶轮胎应付了事)时长两年之久,难道是这样骗工费,坑害百姓的吗?
我家的经过两年的震动2楼越感明显,·1楼墙砖都爆开,深受其害,2位老人家(90岁)长期忧心,精神紧张,都不能安稳睡觉打吊针了 。
换个井盖简单的事,难道要我家倒塌了,死人了才处理吗?
以下为处理回复:  
  请转惠州水司。
  【回复人:袁豪衡主任,回复时间:2018-6-29】
  已函达惠州市供水有限公司(转发处理函编号:D00086)。
  【回复人:林桂全,回复时间:2018-6-29】
  您好,我们是市供水有限公司,现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接到您的留帖后,我司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对您反映的阀门井盖及井框进行了全套更换,经过我司工作人员致电回访,您表示井盖噪音问题已有效解决。
  如果您还有其他供水问题或疑问,欢迎拨打我司24小时客服热线96968反映,我司将竭诚为您服务!
  感谢您的来信。
  【回复人:惠州市供水有限公司,回复时间:2018-7-6】
投诉人:黄峰

2018-03-20 17:06:25
投诉主题:我家水费严重出现不正常状态
我家水费严重出现不正常状态,例如1月份我家是2大人一个小孩,用了180.9元,然而2月我就一个大人正常洗澡洗衣服和喝水,另外过年回老家还回去了约15-18天。结果用了146元,这个水费我严重质疑中间有问题,恳请查询原因。东莞市长安镇锦厦锦江花园锦月楼A503,水表是02300259
1月水费116+污水处理54.9+垃圾费10=180.9
2月水费92.1+污水处理45.6+垃圾费8.3=146
以下为处理回复:  
  转东莞长安水司。
  【回复人:袁豪衡主任,回复时间:2018-3-23】
  已函达东莞市长安镇自来水公司(转发处理函编号:D00085)。
  【回复人:林桂全,回复时间:2018-3-23】
  经核查,投诉人属于锦厦社区供水站管辖用户。我司于3月29日组成核查小组到锦厦社区供水站和锦江花园进行了实地了解:
  1、因投诉人出差在外,我司核查人员与锦厦社区供水站人员一起查看了用户的户外水表。据投诉人说,他3月26日出差前,特地关闭了马桶阀门和热水器阀门,当时水表累计行度是3435。几天后,我们核查人员在现场看到的行度也是3435,表明用户家里除热水器、马桶之外,没有漏水情况。
  2、另据锦厦社区供水站李炳康副经理介绍,投诉人也向供水站反映了水表行度异常问题,当时给了投诉人三个意见:一是先自查内部是否有漏水,是否长时间打开阀门没关;二是如果自查确实没有漏水,可以申请换水表;三是可以申请将水表送到正规质检部门检测水表是否准确。
  3、我司在锦厦供水站查看了投诉人用水情况:2017年上半年各月用水量在2—8立方米之间,下半年各月用水量在22—26立方米之间,2018年1-3月,各月用水量在49-59立方米之间,今年各月用水量比2017年下半年成倍增加。鉴于此情,我司建议:(1)请投诉人再次仔细查看热水器和马桶是否存在漏水问题;(2)如果确实没有漏水,可以采纳锦厦社区供水站意见,申请换水表;(3)也可以申请将水表送到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去检测,确保公平公正。
  【回复人:长安镇自来水公司,回复时间:2018-3-30】
投诉人:柯小微

2018-03-05 00:23:55
投诉主题:自来水太小无法正常生活。
广州增城区荔城街中山路邮政局宿舍,地址:荔城街角西十一巷601房已经20多天非常小的水,联系了增城自来水客服有说是表内问题,邮局有说没有问题,这样小的水怎么样生活,请你们帮忙解决。
以下为处理回复:  
  请转增城水司。
  【回复人:袁豪衡主任,回复时间:2018-3-5】
  已函达广州市增城自来水有限公司(转发处理函编号:D00084)。
  【回复人:林桂全,回复时间:2018-3-7】
  贵协会转发来的广东省城镇供水协会网站“意见反馈”留言信息处理转发函(转发处理函编号:D00084)已收悉,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广州增城区荔城街角西十一巷601 房为广州增城区邮政局宿舍,该地址是总表供水。经现场调查是总表后的供水管发生爆漏导致水量变小,根据相关规定,注册水表后的供水管由用户(邮政局)负责维护。
  二、为保障用户正常用水,我公司工作人员于2018 年3 月9 日上午12 时左右完成上述地址的爆漏供水管维修作业,现已恢复正常供水。
  【回复人:广州市增城自来水有限公司,回复时间:2018-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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