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欧志能
2010-01-17 14: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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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主题:冤,冤,冤 |
领导好: 我那是海珠区,由于我家水表按装在房子里,又要上班,所以07到09年来都没空让抄表员进来抄,自来水公司就按以前的每月的度数来收费,我们一直也有交,但09年4月,超表员进来抄表后发现多出了八千吨水,我们要求验表,检验后还多出五千多吨,跟我们实际用水量差很远(平常我们每月用水量30吨左右,检验前和检验后的实际用水量也是30吨左右,但经验出那两年的平均月用水量100吨左右)!我认为这结果对我们不公,但自来水公司说只按结果办事,但我们都不知道这几千吨水哪里里来的,很冤枉,请问领导有办法帮帮我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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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处理回复:
转广州市自来水公司阅处。
【回复人:招毅,回复时间:2010-1-19】
贵协会以编号为“D00010”转来署名“欧志能”反映自来水收费问题的来件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来件反映的用水地址是泰沙路泰宁九巷**号。该址是一幢三层半的楼宇,整幢楼分开很多间房间用来出租,业主张*文委托来信人欧*能打理房屋的日常事务。
该址的水表安放在其中的一间出租房内,由于业主未履行对工作人员抄水表的配合工作(我公司在抄水表前均按规定张贴抄水表通知),房间一直锁门,致使2007年4月至2009年2月期间,抄表员都无法入室抄表,抄表员根据有关规定,对未抄见到的水表水量按以往用水量推算作暂收处理。2009年4月抄表员终于抄见到水表实际行度为6668立方米,欧先生认为水表不准确、水量有异,要求验表,并提交一份保证书,承诺验表后按其结果计收水费。随后水表送检(依程序提交广州市质量监督局能源检测所检测),验表结果显示该水表快行38.67%,工作人员由此重新核算2007年4月至2009年4月应收的水量是2889立方米。但对此检验结果,欧先生不接受,认为该结果与新表的用水量相比较,水费仍收得过高,要求减少收费。为此工作人员向其解释,目前该址已有11个房间出租,每户房间的人口数量不同,且人员的流动性大也会引起每期水量的上下浮动,根据用户出租给多人的大致用水人数推算,此用水量也符合正常情况下用水量,所以请其遵守水表的检验结果去履行协议,尽快清缴欠费。1月28日回访用户,工作人员再次解释水费的相关情况,而欧先生又质疑水表检验结果,为此,工作人员已向其说明水表的检验程序,请其查看检验报告或向广州市能源检测所查询相关情况。欧先生表示明白。
【回复人: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回复时间:2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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